新广行风热线06-27 17:49
新疆广播电视台/丝路视听讯(记者:马梦琪、肖盼君)6月27日上午,《新广行风热线》节目邀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做客直播间, 受理网友、听众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投诉、咨询。
左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孟晓燕
右边:《新广行风热线》主持人 刘华
由左至右:
陈勇民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业务处处长
马宁远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
顾 涛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生态环境处处长
高杰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
薛志刚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工作人员
郑 洁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网友@温暖如初咨询:我家附近原来有个工厂,现在这块地要盖小区,会不会有土壤污染的风险?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高杰答复:
针对网友所述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有明确规定。第一,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单位会被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均需履行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第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需要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工信部门备案实施。第三,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外的其他类型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不允许变更。
企业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如何快速、高效地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马宁远答复:
项目意向选址确定后,及时与项目所在地的管理机构了解所在地的产业管理要求,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如项目是否需要办理环评?办理环评有无特殊政策支持?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总体要求等。
了解项目落地基本具备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基本条件后,尽快委托高水平环评单位开展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并积极支持环评单位做好资料收集、环境监测等工作。
环评文件完成编制后,按程序上报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等待项目受理、技术审查,对技术审查中提出的问题认真修改完善。具备审批条件后,企业很快就能取得批复。按照环评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从受理到审批应在 60天(工作日)内,目前基本可以控制在20个工作日左右。
有些小作坊偷偷排污,周边居民举报后又容易死灰复燃,执法部门怎么防止这种情况发生?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洁 答复 :
我们会依法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小作坊集中区域加大监管频次,利用无人机巡查、监测走航车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隐蔽的排污行为。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向小作坊从业人员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公开曝光偷偷排污的小作坊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让其他小作坊认识到违法排污的后果。三是严格落实公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对身边的小作坊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是 加强执法监管,对弄虚作假、偷排偷放、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放、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停限产措施等方面的严重违法问题依法严惩。对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查封、扣押措施,责令限产、停产,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可以按照原处罚金额按日连续处罚并将相关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本场活动除了广播直播外,还通过“新疆新闻广播”“新广行风热线”抖音号、视频号同步直播,直播总浏览量超过6.1万人次。
一审:刘强
二审:张晓昀
三审:李刚
编辑:新广行风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