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行风热线06-20 17:34
新疆广播电视台/丝路视听讯(记者:赵丽娜)今天(6月20日)上午,《新广行风热线》节目邀请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走进直播间,受理网友、听众关于公积金领域的投诉、咨询。
左边: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副科长 樊雨亭
右边:《新广行风热线》主持人刘华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干部 李娟
《新广行风热线》网友风筝咨询: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基本申请条件?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近六个月连续足额缴存当月住房公积金;(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4)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信用良好(5)借款申请人为购房人;(6)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7)提供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同意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还款方式;(8)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广行风热线》网友睡眠羊咨询:一个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有何限制?二次贷款的条件和利率与首次贷款有何不同?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一个家庭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婚前或婚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合并计算,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2025年5月8日新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新广行风热线》网友秋色入冬咨询: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今年有调整,从80万提升到120万,具体怎么申请才能贷到这个最高额度呢?有什么限制条件和特殊要求?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个人住房公积金实际贷款额度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交额、月工资收入、还贷能力等条件相挂钩。
(1)自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受理的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余额20倍计算,商业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外。
(2)自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受理的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现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即最高可贷额度为144万元,商业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外。
(3)自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受理的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即最高可贷额度为144万元,商业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外。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无房证明、子女户口。
一审:刘强
二审:李隆
三审:李刚
编辑:新广行风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