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客户端新疆频道10小时前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2024 年新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在案件办理、执法规范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成果显著。全年共实施行政许可7175件,行政确认76件,行政检查20552次,下达行政处罚1183件,处罚金额16343.53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实施行政许可577件,行政确认68件,行政检查1065次,行政处罚10件,处罚金额563.33 万元。
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新疆多措并举。事前公开方面,更新执法相关名单与清单,做到行政处罚 “一案一公开”,还协助企业信用修复。执法过程中,推进“互联网+环境执法监管”,建成“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实现执法全流程记录。同时明确执法边界,强化法制审核,严格“查审分开、查处分离”。
规范执法方面,新疆修订相关规定,完善集体讨论机制,规范处罚裁量。开展案卷评查4次,对11家执法机构专项稽查、51家日常稽查,稽查覆盖率达46.78%。在包容监管上,扩大不予处罚和不予强制事项范围,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34件;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正面清单内513家企业以非现场检查为主。
培训方面,通过 “线上 + 实地” 等模式培训执法人员3251人次,参训人次同比上升88.9%。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推进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非现场监管应用,强化稽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人民日报记者 胡仁巴)
编辑:杜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