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听07-17 11:30
新疆广播电视台/丝路视听讯(记者:肖盼君)鄯善县餐饮店主王先生反映,自己的店铺去年安装了燃气报警器,最近燃气公司通知报警器需要每年年检,并缴纳350元的年检费,这项收费合理吗?
鄯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规定,燃气报警器虽已列入国家强制管理目录,但不属于强制检定的器具,不在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范围。但是安全生产无小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燃气报警器应当由使用者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关于年检收费350元问题,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用户可以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对使用的燃气报警器进行检定或者校准。其他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用户可以根据需求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一审:刘强
二审:李隆
三审:李刚
编辑:新广行风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