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每日电讯07-10 14:01
政务服务,关键在便民,贵在实用。然而,一些地方的政务服务项目却走上了“面子工程”的歪路,值得警醒。
记者梳理各地近期查处的案例发现,有的地方政务服务大厅盲目追求“高大上”,装修奢华却主要用于接待来访参观,平时基本处于关闭状态;有的部门开发政务App贪多求全,频频出现卡顿和闪退,群众实际使用率不高;有的单位重金打造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建成后就停用,造成资源浪费。
政务服务“面子工程”看上去是重视群众工作,实际上却背离了初衷,危害很大。一方面,“面子工程”扭曲了资源配置,项目建设与群众意愿脱节,大量人力物力被投入在“华而不实”的领域,导致有限的公共资源没有用在刀刃上;另一方面,容易助长不良工作风气,让一些干部陷入“做给上级看”、而非“做给群众用”的怪圈,有损地方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以“服务之名”行“浪费之实”,以“创新之表”掩“懒政之里”,政务服务领域“重形不重效”的做法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背道而驰,与“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格格不入。对这种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大搞“面子工程”的行为,必须旗帜鲜明加以纠正。
杜绝政务服务“面子工程”,首先要强化监督问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一经发现严肃查处,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释放鲜明信号,形成有力震慑。其次,政务服务做得怎么样,群众最有发言权,要建立健全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坚决摒弃以“装修要好”“系统要全”“软件要多”等为导向,有效引导资源精准投向提升群众服务体验和办事效率上。
政务服务重在接地气,突出实用、好用、管用。让政务服务回归“为民服务”的本真,要因地制宜、结合地方实际,瞄准群众最突出、最关切的需求,从群众急难愁盼处入手、在细节上发力,把政务服务办成群众心中的“暖心工程”“民心工程”。
完善“半拉子工程”的科学处置办法|系列评论之二
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特别强调要完善“半拉子工程”、已建未用项目的科学处置程序办法,为各地整治此类顽疾提供了有力指引。记者走访调研发现,一些“半拉子工程”往往前期投资巨大,甚至一度是地方力推、群众期待的标杆性工程,但最后被闲置、荒废,占用大量资金、土地等资源,造成严重浪费。
“半拉子工程”的形成原因错综复杂、各不相同。有的是因为项目前期论证不足,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后续建设资金难以为继;有的是审批手续不全,项目“带病上马”,因难以完善手续而搁置;还有的是因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不达标,陷入“建不好、用不了”的困境。
科学处置“半拉子工程”,避免财政资金“打水漂”,要分类施策、精准盘活。能续则续,激活有效资产。对市场前景好、民生需求迫切的项目,可探索通过完善市场激励机制,提高经营主体参与盘活处置的积极性。能用则用,避免闲置浪费。对主体完工但长期闲置的项目,可按规定调整用途,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该拆则拆,减少沉没成本。对明显不符合规划、续建成本过高的项目,应果断“止损”,依法清理拆除,为新的发展项目腾挪空间。
科学处置“半拉子工程”,既考验干部工作能力,也是检验干部担当作为的“试金石”。记者调研发现,面对这一“烫手的山芋”,有的地方干部主动作为,积极想办法盘活沉睡的资源;但也有干部抱着“新官不理旧账”的错误心态,采取“鸵鸟政策”,对闲置项目熟视无睹,阻碍了问题的解决。要形成处置“半拉子工程”的制度性安排,强化“新官要理旧账”的刚性约束,将处置“半拉子工程”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各级干部切实肩负起应有的责任。
“半拉子工程”劳民伤财,侵蚀政府公信力。唯有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嵌入项目建设的每个环节,从项目的规划、审批、建设到运营都严格把关,科学决策,确保每个项目都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才能从源头减少“半拉子工程”。
中部一乡镇花费240多万元财政资金打造“经典观摩路线”;西部某航空港经济区一重点项目违反程序盲目上马,试运营4个月即停业……近期各地查处通报的一些落马官员主导的政府投资浪费案例引人思考。
政府投资既是实施宏观调控、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的有力抓手。中央三令五申强调要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再次要求,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各地应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坚决遏制政府投资浪费。
剖析一些低效无效投资案例发现,一些地方投资项目之所以“热热闹闹上马,惨惨淡淡烂尾”,究其根本是个别地方领导干部急功近利,政绩观、政商观、政策观“三观不正”。有的借工程包装“政绩标签”,费尽心思打造“官场人设”,只图给外界留个好印象,全然不顾实际需求与长远效益;有的以项目谋私利,和一些企业负责人亲清不分,把公共资源视为个人“提款机”;有的对法律规范、政策要求缺乏足够敬畏,硬干、蛮干、违规干,导致项目先天不足、反复折腾。
大量事实证明,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脱离法治的项目,其结果往往是劳民伤财,不仅浪费公帑,更有损政府公信力。
防治低效无效投资,要从全链条加强管理。在决策阶段,可通过建立地方项目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加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等,从源头健全约束机制,多用市场眼光谋划项目。同时,要坚决封住地方违规举债的口子,未纳入预算安排的不得实施,对不顾实际大搞“政绩工程”的干部严肃追责。
投资必问效,无效必追责。在项目实施阶段,要加强过程跟踪,对低效无效、前景暗淡的项目及时削减支出、果断“止损”,避免项目一批了之、资金一拨了之。同时,进一步强化项目验收的严肃性,实打实对投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防止“申报重包装、验收走过场”。
财政资金,必当用之于民、造福于民,必须管好用好。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以克勤克俭、精打细算的心态检视投资项目,坚决摒弃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监管,让资金都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