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7小时前
据内蒙古日报消息,7月1日,包头市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有关干部任免职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决定,自治区党委常委陈之常同志兼任包头市委书记,丁绣峰同志不再兼任包头市委书记职务。
上述报道显示,陈之常已经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他此前为江苏省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
公开资料显示,陈之常出生于1974年12月,四川大竹人,曾任北京市东城区委常委、副区长,石景山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2019年12月调任江苏省淮安市委副书记,2020年1月当选淮安市市长,2021年6月接任淮安市委书记。
2023年1月,陈之常出任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直至此次履新内蒙古。
丁绣峰出生于1965年3月,河北平乡人,曾任河北省唐山市市长、河北省副省长等职,2021年跨省升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先后兼任自治区党委秘书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包头市委书记等职,今年1月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据包头市政府官网介绍,包头又称“鹿城”,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北与蒙古国接壤,南临黄河,东西接土默川平原和河套平原,是连接华北和西北的重要枢纽,是国家、内蒙古对外开放的重点发展地区。2024年,包头的地区生产总值(GDP)为4575.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