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听6小时前
近日,《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旨在稳定实施补贴政策,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粮食结构优化、产能提升与农民增收。
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户均可享受补贴
种植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30元;
种植籽粒玉米的耕地:每亩补贴18元;
种植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贴18元。特色经济作物由地县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选择2—3种(不含棉花、林果、蔬菜)进行补贴。
种植户需依法依规享有耕地承包权,且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特色经济作物;
补贴耕地要积极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深松整地等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的措施;
同一地块一年仅补贴一次,优先补贴正播作物,按照小麦、籽粒玉米、特色经济作物的顺序依次发放,若前一作物补贴后剩余资金不足,后续作物不再补贴;
果粮间作田按科学折实后的粮食播种净面积核定补贴;
已作畜牧养殖场、非农业征(占)用等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 “补” 的不达耕种条件的耕地,以及已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退地减水范围和违法开垦的耕地,不予补贴。
方案对补贴面积界定、申报和兑付程序、资金安排和拨付均作出具体规定。各地需严格落实政策,杜绝擅自扩大或缩小补贴对象、改变补贴标准范围,做到 “应补尽补”。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定期调度,确保7月30日前完成补贴兑付工作。
来源:新疆广播电视台/丝路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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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应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