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北京多地突降冰雹。有网友发视频称,部分车辆停在环路天桥下躲避冰雹,导致交通堵塞。视频引发热议,有网友表示这种行为过于自私,将其他车主置于险地;也有网友称为避险可以理解。
5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东单大队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该行为属违章。如有车辆长时间停在桥下占用主路导致拥堵,摄像头会自动抓拍,判定为违章或违法行为。新京报记者 丛之翔 裴剑飞
车主:前车躲冰雹致道路拥堵
5月13日20时50分许,准备回家的车主郭先生从长安街驶上二环路,被堵在东城区建国门桥附近。起初郭先生以为前方发生了事故,后来他看见桥前主路空荡荡的,桥下方所有车道都停着车,才知道这些车在躲冰雹。至少几十辆车堵在桥后,绵延约200米。
冰雹“噼里啪啦”地砸在车上,“体积不大,密度挺高,听起来像石子砸到车上。”十余分钟后冰雹渐渐停了,变成雨水,桥下的车才开动。
“当时下的冰雹并没有剧烈到影响视野、不得不停车的程度。”郭先生表示,即使要避险,也不应该随意停车并占用所有车道。
车主陈女士也遭遇了类似的情况。13日20时30分许,她开车从二环路由南向北驶向西城区月坛桥下时被堵在桥后。“桥下的车整齐划一地停着,后车根本动不了。”
尽管当时是冰雹下得最大的时候,但并不影响视野和驾驶。她坐在车里又急又怕,只能听着冰雹砸车发出“咚咚咚”声。冰雹渐小后,前方的车龙才开始挪动。
交警:主路停车属违章 处罚视情况而定
昨日记者致电多个事发地的属地交警队,工作人员均表示,可以向属地交管部门或12345热线举报或投诉。
海淀交通支队黄庄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向相关部门投诉后,工作人员会调取监控,根据现场录像等证据判定,作出相应处罚。
西城交通支队西单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3日晚至14日已经接到多位车主对类似行为的反映,“主路停车肯定是违章,但罚不罚、怎么罚要视情况而定。”
有车主担心自己长时间被动停在路上,被摄像头抓拍判定违章。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不会被判定违章,摄像头一直记录着,“就像平时拥堵的时候”。
律师:不属于法律上的正常避险行为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魏镇胜表示,上述对他人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不应被视作“紧急避险”,其违停阻碍交通的行为也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或将面临罚款、扣分的处罚。同时,后方被堵车辆的车主如果因此受到了损失,也可以要求前方堵路车主来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也表示,上述行为不属于法律上的正常避险行为。赵良善解释,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而将车辆停在路桥下占用主路导致拥堵,虽是为躲避恶劣天气对车辆等造成的损害,但这种行为往往会侵占公共道路,影响交通秩序,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如造成交通堵塞,在紧急情况下阻碍救援车辆通行等,损害了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不符合紧急避险中“不得已”以及“保全较大权益、损害较小权益”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应按顺行方向,车身右侧紧靠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厘米,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因此,即便有在路上紧急停车避险的需要,也不能将道路全部堵住。
赵良善介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六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因不当避险行为导致交通堵塞等不良后果,一是司机将面临行政罚款;二是若因违停导致他人车辆损坏、通行受阻或人身伤害,司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记者注意到,为了躲避冰雹而将车辆违停在桥梁下方导致交通严重拥堵的情况并非首次出现。近年来,我国多地都出现了此类情况。不少公众都对“将车辆停在桥下躲冰雹不顾后方车辆”的选择表示反对,认为应该选择不影响他人的区域进行避险。不过,各地交管部门少有对此类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的先例。
■提示
根据气象部门和交管部门此前发布的正确应对冰雹天气的建议,在行驶中遇到冰雹天气时,应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避险,比如选择缓慢行驶到室内的停车场停车,违停在路上肯定不是最优的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八条以及第八十一条中都提到了遇到冰雹天气时应该如何行驶,其核心要求是降低车速和正确使用灯光,法规中并没有允许车辆直接停在路上避险。
车辆受损可通过事后保险理赔处理,贸然停车可能会引发追尾等更大风险。若需停车,也应选择安全区域,并开启双闪警示灯,避免阻碍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