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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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8.2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1.34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239.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3.2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0.43%。
2024年度,公司深入研究国家政策方针,积极探索未来发展方向,寻求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确定未来切入“双碳”行业新赛道,有序推进公司“碳治理-碳监测-碳智造-碳金融”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在碳治理方面,公司于2024年7月新设全资子公司碳索空间,构建以甲烷等温室气体的监测和排放治理为主要业务的综合产业平台,首个投资项目(柳林兴无煤矿瓦斯综合利用项目)已落地,该项目通过与煤矿企业合作,将矿井抽采瓦斯和乏风瓦斯(或空气)参混后通过氧化蓄热设备氧化发热并回供矿井付费使用从而实现盈利。在碳监测方面,公司积极拜访行业主管部门,与各高校、专业研究所及同行业优秀公司等单位进行深入技术交流,逐步建立技术储备,为公司未来温室气体监测平台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在碳金融方面,未来主要运用碳治理项目产生的碳排放权交易指标切入碳交易市场,为公司开展碳金融提供有力支撑,包括碳排放权配额及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基于碳减排的直接投融资活动以及相关碳权交易等金融服务,助力碳减排资产价值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源于控股子公司天玑智谷,天玑智谷从事电子信息显示终端这一战略新兴行业,专注于电子信息显示终端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服务,为客户提供电子信息显示终端整体解决方案,2024年度天玑智谷营业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02,480.22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的99.26%,全年出货量达到208万台,再创历史新高。新客户开发工作取得了切实进展,成功开发了中东、巴西、俄罗斯等外销客户,建立与宏基、创维、联想、海康威视、大华等知名客户的合作关系,新产品的开发取得实质成果,便携显示器成功上市并取得佳绩。天玑智谷产品主要可分为显示器产品及IOT智能显示终端两大系列。
显示器产品:公司生产多种类型显示器,包括消费家用显示器、专业电竞显示器、办公商用显示器以及专业金融显示器等,同时服务终端消费者和商业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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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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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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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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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赵阳先生、张红先生分别辞去了其所担任的独立董事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董事兼总经理邹军先生辞去了董事及总经理职务,董事周文杰先生辞去了董事职务,上述董事、总经理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2024年2月至4月,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后,分别选举了欧阳红兵先生及简基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选举了费城先生为公司董事兼执行总经理;2025年1月,选举了梅玫女士为公司董事并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001号、2024-007号、2024-010号、2024-012号、2024-013号、2025-004号公告。
2、设立全资子公司碳索空间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对“双碳”工作的决策部署,同时为公司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2024年6月24日,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在武汉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碳索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治理和监测等。上述议案于2024年7月10日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029号、2024-030号、2024-033号、2024-034号公告。
公司本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碳索空间以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治理和监测为主营业务,能够很好地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对“双碳”工作的决策部署,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7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5)第7394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2,395,934.98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32,393.53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45,706,312.61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因此,公司2024年度无利润可分配,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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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计划,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及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若未来公司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报告期公司实现的利润状况,考虑了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制定出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七、备查文件
1、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8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
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召开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其他岗位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标准领取相应的薪酬;在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按照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及监事,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发放。
经核算,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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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其他岗位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标准领取相应的薪酬;
2、在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担任职务的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按照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在公司领取薪酬;
3、未在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公司按照董事、监事津贴标准按年度发放津贴。
(三)薪酬发放
1、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按年发放。
2、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辞退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及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津贴。
5、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
三、备查文件
1、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0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以及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2,490,918.10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88%,具体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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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项目按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4年1-12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673,958.13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477,596.39元、其他应收款计提-196,361.74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商誉减值损失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司聘请了专业机构基于财务报表目的对天玑智谷商誉进行减值评估,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京百汇评报字(2025)第A-152号评估报告,2024年12月31日,公司并购天玑智谷形成的与商誉有关的资产组合账面价值188,106,833.87元,可回收金额184,225,415.57元,2024年度公司按持有的51%股权计提相应减值金额为1,979,523.33元。
(2)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185,352.90元,其中库存商品计提存货减值准备838,266.72;发出商品存货跌价准备347,086.18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490,918.10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490,918.10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有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4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东湖国贸中心A座30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即时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梅玫女士、欧阳红兵先生、文红星先生、简基松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安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执行总经理代表管理层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良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提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提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上会出具的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上会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中披露的事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上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5)第7394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2,395,934.98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32,393.53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45,706,312.61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因此,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提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均对该事项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均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费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股东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其他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相关报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9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至2025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
7、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止2025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东湖国贸中心A座3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5.00、6.00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他提案已经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出席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5月16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会议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12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胜峰、刘杰皓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12层
邮编:610095
2、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9
2、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至2025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自委托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5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东湖国贸中心A座3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即时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黄颖灵女士、王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狄磊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报告期公司实现的利润状况,考虑了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制定出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均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董事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化解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6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