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04-17 13:00
习近平总书记说“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这一时期心智逐渐健全,思维进入最活跃状态,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人法治教育,培养学法守法、德才兼备的新时代好少年。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刑庭法官于新玲走进铁门关市兴新职业学院,为该校学生带来以“以法为盾 护航青春”为主题的法治课,以司法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深入浅出讲解 推动学思悟透
于法官根据青少年这一时期身心特点,深入浅出为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含义,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的形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告诫同学们,“未成年”身份不是免罪金牌,如果触犯法律就一定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聚焦典型案例 筑牢安全防线
针对学生易遭遇的校园欺凌等问题,于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选取了一些典型案件进行情景化讲解。“网络交友需谨慎”“遭遇欺凌如何取证”“哪些途径可以寻求帮助”等贴近生活的案例解析,让专业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易懂的防护指南。在讲解过程中,于法官特别提醒同学们要警惕熟人作案,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延伸司法职能 护航青春成长
“希望同学们既要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也要成为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在课程最后,于法官寄语青少年要树立正确价值观,遇到校园欺凌时勇敢说“不”。校方活动负责人表示,此次“法官+校园”联动教育模式有效弥补了传统说教式普法的不足,为构建平安法治校园提供了专业支撑。
下一步,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化与辖区学校的合作,依托“法治副校长”平台,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庭审观摩、模拟法庭、专题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能力,以法治之力织密青少年健康成长防护网,助力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为建设法治校园、法治师市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