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新闻广播05-26 19:33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自治区人社领域支持民营经济发展50条政策措施》,聚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紧扣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主线,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促进新疆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作为新疆人社领域第一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从强化民营企业人力资源要素保障、优化民营企业就业创业服务、加大社保惠企支持力度、推动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南疆惠企政策力度等6个方面提出18项内容50条具体举措。
自治区人社厅政策法规处(政研室)四级调研员张发介绍,围绕人力资源保障、企业用工服务等方面的问题,《措施》提出了29条支持措施。在强化人力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紧密结合新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着力抓好民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畅通民营企业人才职称评价渠道,积极搭建高层次人才平台;在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方面,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拓岗,强化市场化社会化配置用工,降低民营企业用工成本,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
《措施》将南疆地区单列,从强化南疆就业政策落实、完善南疆人才政策体系、完善服务机制3个方面,明确8项措施,推动南疆民营经济发展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结合。 张发表示,一方面,鼓励并支持南疆招聘引才。比如完善疆内、疆外跨省招聘工作机制,组织南疆重点企业赴其他省市开展招聘;另一方面,鼓励并支持区域间产业合作、人员往来。比如深化南北疆劳务协作和兵地劳务协作,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供需精准对接,推动南疆劳动力跨区域外出务工。
初审:张莹 二审:李雪 三审:何滨 终审:李刚
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