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疆《玛纳斯》保护立法正式实施

丝路视听05-02 10:14

5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一项法案正式实施,用于保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收录的柯尔克孜族口述史诗《玛纳斯》。

《玛纳斯》是柯尔克孜族世代传诵的一首韵律优美的大型英雄史诗,与藏族的《格萨尔王》、蒙古族的《江格尔》并称为中国少数民族的三大英雄史诗。2009年,《玛纳斯》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此次实施的法案共26条,从多维度构建起对柯尔克孜族这一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体系。无论是《玛纳斯》的保护传承、学术研究,还是翻译出版、文学艺术创作,都有了明确的规范与支持,为《玛纳斯》的永续发展筑牢根基。

新疆此次的立法之举,不仅是对《玛纳斯》这一璀璨文化的守护,更是为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传承与发展贡献坚实力量。相信在法律的护航下,《玛纳斯》这颗文化明珠将持续闪耀,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夺目的光彩 !


来源:新疆广播电视台/丝路视听综合新华社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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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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